当前城市:

选择省份[重新定位]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门
  • 台湾
  • 建设兵团

甘孜州乡村佰里

稻城藏香猪

稻城藏香猪

商 城 价
35.60 /斤
市 场 价
35.60 /斤

      稻城藏香猪

      稻城藏香猪,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藏香猪”又名“人参猪”,是产于青藏高原的瘦肉型猪种,其脂肪含量很低,猪皮薄,肉质鲜美,营养丰富,被称为“高原之珍”。稻城县是藏香猪的主要产区之一,所产藏香猪品质优良。  

      2010年12月0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稻城藏香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藏香猪是优质地方畜禽品种之一,长期以来为了适应当地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粗放饲养管理条件,具备了一定的外貌特征和生产性能。其体型小,相貌近似野猪,嘴长而尖,适宜拱翻,面部狭窄,皱纹少,两耳直立,鬃毛长而直立,臀部倾斜,后躯略高于前躯,四肢细小,坚实紧凑,灵活好动,被毛多为黑色。主要采食天然牧草、人参果、青岗籽以及少量贝母、虫草等珍稀药材。它常年生长于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属高原放牧猪种,在放牧饲养的情况下,其成年体重仅50千克左右,是一个完全没有得到开发利用的古老原始品种,其特点为耐粗饲、生长迟缓、对青绿饲料利用率高及很高的适应力和抗逆性。


      地域保护范围

      稻城藏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木拉乡、邓坡乡、桑堆乡、金珠镇、省母乡、傍河乡、色拉乡、巨龙乡、赤土乡、香格里拉镇、蒙自乡、各卡乡、吉呷乡、俄牙同乡等1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商品评价好评度 100%